为改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,保护渔业生态,全面落实“河长制”,彭山区江口镇坚决取缔河道违禁渔具、“三无”渔船。
一是摸底登记,全面掌控。对辖区范围内渔船进行摸底调查,建立船只登记管理台账,落实责任人。
二是加强宣传,实施监管。对辖区内渔具、船只所有者进行安全、环境保护等宣传,并签订承诺书,营造“严打、严管、严控”态势。同时,实施巡查动态监管,落实监管人,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、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。
三是部门联动,齐抓共管,落实工作任务。坚持部门联动,协同区交通、农业、水务、公安等部门对非法船只进行强制上岸。我镇共清理渔船20艘,上岸16艘,余下4艘用于河道垃圾打捞和维护日常环境卫生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