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源头截污行动。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、小流域生态修复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、水库水产养殖关停、违规违法企业治理等工程,全区建成和在建污水处理厂17座,岷江流域禁养区98户规模养殖场已全部关停,取缔38座水库投饵养殖,关停侵占河道加工砂石企业10家,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9件,关停散乱污企业75家。
(2)清河护河行动。开展岷江流域10条河流进行清淤疏浚、垃圾打捞,清理河道沉淀垃圾3000余吨,整治河道70余公里;建立四级河长巡查制度,设立村级河道长110人,巡查人员134人,保洁人员256人,分片包干开展24小时巡查。
(3)生态修复行动。完成对梓桐河、彭溪河、府河等流域两岸沿线的绿化美化景观打造,栽植芦苇、蒲苇、鸢尾等水生植物300余亩,绿化、美化25.6公里,累计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22.3平方公里。